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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遵重庆律所:二审与再审案件审查分析报告书(模板)
2026-8-17
来源:本网原创
点击数:  7        作者:贵遵重庆分所
  • 二审与再审案件审查分析报告书(模板)

    (20 26 )贵遵律(重庆)  字第 xx 

    致(委托人):

    委托人因       xx         案件,不服    xx     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向本所提交相关案卷材料,委托律师围绕“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正确、法律适用是否存在错误、以及审理程序是否正当”等三大核心维度开展专项审查,评估该案件是否有上诉的可行性,以便最大程度降低诉讼成本与法律风险。

    本所接受委托后,在有限的资料和能力范围内,已指派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司法解释,对当事人提供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开展了初步审查,并且形成本分析报告,供委托人在独立决策时予以参考。

     

    委托审查案件材料及基本证据

    本次法律咨询委托,主要依据委托人提供的下列案件材料电子版开展审查工作。(具体内容请打√”选择):

    □1.原审起诉状(或者起诉书);

    □2.民事答辩状;

    □3.原审庭审笔录、谈话笔录;

    □4.原审判决书/裁定书;

    □5.其他补充材料:          xx              

     

    、案件基本信息与裁判结果

    (一)当事人信息

    1.咨询委托人(姓名/名称):         xx            ;在已经开展的诉讼程序中的地位(£原告/£被告/£第三人/£上诉人/£被上诉人/£被告人或者家属,请打√”选择)。

    2.对方当事人(相对人姓名/名称)       xx          ;在已经开展的诉讼程序中的地位(£原告/£被告/£第三人/£上诉人/£被上诉人/£被告人或者家属,请打√”选择)。

    (二)原审案件信息

    1.原受理法院:    xx     人民法院。

    2.原审案件号:     xx            

    3.原审裁判文书:□民事判决书 □民事裁定书 □行政判决书 □行政裁定书 □刑事判决书 □刑事裁定书。

    4.裁判文书送达日期:20 xx  xx XX日。

    5.法定上诉期限:自送达之日起□15日(民事)□10日(刑事) □其他   xx   ,截止日期:20 2X XXXX日。

    )原审诉辩双方意见

    1.原告(或公诉机关)的基本主张及诉讼请求:     xx     

    2.被告的抗辩观点及抗辩主张:            xx            

    3.原审法院的裁判观点与结论          xx             


    三、委托咨询事项与不服的简要理由

    (一)委托咨询事项:委托人希望通过律师的审查分析,初步鉴别该案件是否有(£上诉二审、£申请再审、£申请检察监督、£刑事申诉的可能性);

    (二)不服的简要理由              xx               

     

    、案件审查分析

    本所律师在有限的时间,有限的证据材料范围内,依据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案件材料,就程序适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三个方面进行初步分析如下:

    审理程序分析

    原审裁决可能程序下列程序违法或者程序瑕疵,具有存在问题的事项,打√”选择如下:

    □ 1.原审裁决超越或者遗漏诉讼请求;

    □ 2审判组织不合法(独任超范围、合议庭成员应回避未回避);

    □ 3.法庭归纳焦点不全,遗漏当事人核心争议,遗漏事实认定;

    □ 4.剥夺当事人针对庭审焦点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权利;

    □ 5.遗漏当事人,应当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未追加;

    □ 6.未经合法传票传唤当事人缺席开庭审理;

    □ 7.关键证据未当庭质证,直接作为认定庭审焦点事实的依据;

    □ 8.送达程序违法,剥夺当事人一审应诉、举证、辩论权利;

    □ 9.超法定审限审理,无延期审批手续;

    □ 10.其他程序不当情形:         xx             

    事实认定及证据采信分析

    □ 1.原审判决遗漏关键案件事实,未全面审查案件争议要点,导致事实认定错误不清、证据不足;

    □ 2.原审事实认定主观推定,无有效证据支撑,事实认定错误;

    □ 3.原审对双方举证事实认定失衡,片面采信一方陈述,未客观审查全案事实和证据;

    □ 4.其他方面的错误,具体瑕疵详述:       xx         

    法律适用分析

    □ 1.认定事实错误,从而导致适用法律错误;

    □ 2.针对核心争议焦点,法律关系定性错误(合同/侵权/劳动/行政法律关系混淆)

    □ 3.裁判引用法条与案涉庭审焦点事实不匹配,法条适用错误,或者适用过期作废的法律法规;

    □ 4.遗漏审理焦点对应的强制性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 5.对法条、司法解释理解违背立法原意,裁判逻辑无法对应庭审争议;

    □ 6.违约金、赔偿金额、责任划分、处罚标准计算法律依据错误。或者其他错误。


    专项审查分析结论

    经过前述审查和初步分析,本案可能存在下列问题:

    (一)在程序合法性方面

    □ 该案审理程序合法正当;

    □ 该案存在轻微程序瑕疵,不影响案件实体审理和裁判结果;

    □ 该案存在严重程序违法,符合发回重审法定情形。

    (二)在事实认定正确与否方面

    □该案裁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难以通过上诉或者申请再审实现逆转;

    □该案裁判认定事实错误、不清,证据不足,具备上诉启动二审或者申请再审,争取查明事实之后改判,或者裁定发回重审的,或者指令再审、依法提审,或者获得检察监督的可能;

    (三)在法律适用是否正确方面

    □ 该案原审适用法律正确,无二审上诉或者申请再审,或者检察监督的必要;

    □ 原审法律适用存在错误、不当、或者瑕疵,有争取撤销或者改判,或者检察监督的可能。


    建议意见与风险提示

    上诉二审或者申请再审的核心理由

    1.程序严重违法,具体体现在:          xx             

    2.主要事实认定错误、不清,且证据不足,具体体现在:  xx

    3.适用法律错误,具体体现在:          xx             

    4.上诉请求,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请求撤销原审民事/行政/刑事判决/裁定;

    2)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需要明确具体改判诉求)/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3)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但是,申请再审或者检察监督等审判监督程序不会产生诉讼费用);

    委托继续代理的路径与费用

    1.继续委托的路径:若需要继续委托本所律师进行诉讼代理,需要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等相关委托文书,并且需要在法定期限内书写上诉状(或者再审申请)提交法院完成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2.费用报件:本案根据案件的难易复杂程度,若委托本所律师代理该案的(£二审£申请再审£再审应诉£申请检察监督),可以选择一次性收费,或者风险或者半风险诉讼代理。

    若选择一次性付费,本阶段的律师费用为    xx   元;若选择半风险诉讼代理,需要先缴纳基本办案实支费用   xx   元,待案件最终判决后,按照实际减损或者赔偿金额的 x %提取律师费用;若选择全风险诉讼代理的,律师费用的收费标准为实际减损或者赔偿金额的 x  %,且涉及诉讼必须产生的鉴定费、诉讼费用、公告费用等开支非律师收取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委托人据实承担。

    )上诉二审或者申请再审风险提示

    1.该案如果需要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权利,期限届满,将丧失上诉权,上诉的期限为裁判文书明确的期限。

    2.申请再审或者申请检察监督,也应当在法定时限内行使,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且提起上诉或者再审、申诉必须依法进行,本所律师不受理当事人信访案件或者通过非正当方式维权。

    3.该案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代理,可能存在事实证据风险,针对庭审焦点关键证据缺失,陈述无书面佐证;法律裁判风险,对应争议焦点法条存在裁判分歧,主流观点不利于委托方;二审程序风险,二审仅围绕上诉请求及一审庭审焦点审理,新证据提交限制严格;诉讼成本周期风险,可能导致案件维持原判,增加二审诉讼费、律师费、差旅成本;终审败诉风险,所有的案件二审即为终审,维持原判后仅能再审,立案标准更高,且申请再审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4.本意见书仅基于委托人当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研判,若后续出现新事实、新证据、新裁判依据,本案研判结论及诉讼策略将相应调整。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受原审审理范围、原审已查明事实等核心因素的影响,二审改判、发回重审需严格符合法定情形,按照相关规范,本所不承诺也不得承诺本案必然改判或胜诉。

    5.委托律师代理二审或者再审诉讼存在时间成本、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各项诉讼成本,委托人需结合自身诉求及成本综合决策,独立决策;

    以上报告内容,仅供参考

    咨询单位贵州贵遵(重庆)律师事务所

    审查律师:   xxx       、        xxx   

    日期:20 26   XX  XX 

贵州贵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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