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遵(重庆)律师事务所
受理二审与再审案件当事人咨询须知
为规范二审与再审案件受理流程,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案件审查效率,贵州贵遵(重庆)律师事务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要,现就本所律师受理二审案件上诉审查、再审案件申请审查,以及检察监督案件审查的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咨询材料提交方式
当事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所及承办律师提交案件咨询或者委托审查等基本证据材料:
(一)电话咨询及材料传送:拨打本所法律服务热线023-63558086,按律师指引通过指定渠道邮寄或者传送案件材料;
(二)微信传送:通过本所律师工作微信传送案件材料电子版;
(三)网络提交:通过本所指定电子邮箱(gzcqls@126.com)提交案件材料,并且与承办律师电话联系沟通确定;
(四)现场提交:前往本所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31号世贸大厦17层17-3号)提交案件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裁判文书、送达凭证、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主要证据材料等。
二、委托审查须签订合同并缴纳费用
由于律师审查案件,需要审阅大量卷宗材料,需要付出时间和工作精力,甚至查阅法律法规,开展类案检索等工作,本所律师对所有的咨询案件,实行有偿审查和付费咨询制度。
当事人向本所提交案件材料后,律师可以根据材料进行初步了解,但不必然完成正式审查。当事人如需本所律师对案件进行正式、全面的审查分析,出具书面《案件审查分析报告》的,须与本所签订《非诉法律服务代理合同》(详见附件一),并按照约定缴纳法律咨询服务费用。
当事人未与本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未缴纳咨询服务费用的,本所律师可以不予审查分析,且不予出具《审查分析报告》。
当事人缴纳的法律服务咨询费用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扫描支付等方式支付到律所对公账号内。律师事务所在收到费用必须在三日内开具发票。
三、审查收费标准
本所律师受理二审或者再审案件的审查收费执行下列标准:
(一)二审案件上诉审查(审查民事、刑事或行政案件是否有上诉希望或可能):每件收费人民币1000-3000元;
(二)再审案件申请审查(审查民事、行政案件是否有申请再审的希望或可能):每件收费人民币3000元;
(三)检察监督案件审查(审查民事、行政案件是否有申请检察监督的希望或可能):每件收费人民币3000元。
上述费用为案件审查法律咨询服务费,不含后续诉讼代理费用。费用一经收取,不予退还(但因本所原因无法出具审查报告的除外)。
四、审查报告出具时限
本所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并足额缴纳审查法律咨询服务费用后,应当在3至7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审查工作,出具书面《案件审查分析报告》,并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电子方式发送给委托人。
如因案件材料不完整、需要补充材料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审查的,承办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并另行协商出具报告的合理期限。
本所律师出具的《案件审查分析报告》分为:委托审查的案件材料及基本证据;案件基本信息与裁判结果;委托咨询事项与不服的简要理由;案件审查分析;案件专项审查分析结论;建议意见与风险提示等6个部分组成(详见附件二)。
若当事人后续委托本所律师继续代理该案件的,双方同意以该审查意见作出书写上诉状、再审申请书、检察监督申请书、申诉状的相关法律文书的框架。若委托人不再继续委托的,也有权参考或者借鉴报告书的主要观点及理由。
五、审查工作的启动前提
为体现对律师专业审查工作的尊重,当事人未与本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缴纳审查费用的,本所律师不承担任何审查义务。
本所建议当事人在提交案件材料前,仔细阅读本须知,确认是否委托本所及本所律师进行案件审查。
六、后续诉讼代理的另行约定
律师完成审查并出具《案件审查分析报告》后,如当事人决定继续委托本所代理二审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检察监督或刑事申诉等后续诉讼程序的,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明确约定代理权限、代理费用等事项。审查费用不抵扣后续诉讼代理费用,后续代理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审查结束后,如需本所律师代为起草上诉状、再审申请书、检察监督申请书或申诉状的,亦属后续法律服务范畴,应当另行签订合同并按照约定缴纳相关费用。
七、特别提示
(一)本所出具的《案件审查分析报告》仅系律师基于当事人提供的现有案件材料作出的初步分析意见,供当事人决策参考,不构成对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
(二)二审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检察监督均受法定期限严格限制,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行使权利。因当事人自身原因延误期限导致丧失权利的,本所不承担责任。
(三)本所律师严格依法依规执业,不受理当事人通过信访或其他非正常方式提出的维权请求。
八、生效与试行
本委托须知自2026年8月18日起经过全体合伙人讨论通过后开始试行,未尽事宜由贵州贵遵(重庆)律师事务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