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可是,企业却通过劳务转包方式想甩锅,逃避工伤赔偿责任。但是,在法律面前,却尚未获得成功。近日,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了一起工伤保险赔偿案件,当事人李某某获赔20余万元。
据介绍,2025年5月,李某某入职贵州省兴仁县某建材公司,负责火砖打包、主机操作工作。入职仅二十余天,他在车间作业时不慎受伤,诊断为腰2、3椎体横突骨折,住院治疗 5 天。 后经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九级。
本以为能顺利拿到工伤赔偿,可是,建材公司却以车间已承包给自然人包工头杨某,李某某是属于包工头自行聘用的劳务人员,且工资也由包工头发为由,不承担任何工伤赔偿;同时,公司还否认李某某7272.25 元/月的工资标准,仅认可 3677元月收入,并且提出停工留薪期最长为60 天,大幅压低赔偿金额。因多次协商无果,李某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慕名前往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接受委托后,该所韩朝飞、张绍勇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案争议焦点,针对性固定全案证据材料,细化各项法定损失主张。最终,该案经仲裁委裁决,建材公司及社保基金共计赔付李某某20余万元。李某某拿到裁决书后十分激动,非常感谢二位律师的专业服务。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朝飞律师说:本案是建材、加工行业转包用工的工伤纠纷典型案件,集中暴露了企业“转包甩锅”的常见用工操作。广大务工人员在建材、加工、建筑等行业务工,遇到企业转包、分包给包工头的情况,务必留存好用工、参保、工作受伤等方面的全部证据。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绍勇律师说:各中小企业经营者,切勿抱有“转包就能免除用工责任”的侥幸心理,违法分包、转包用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企业仍需承担用工主体赔偿责任,同时还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行政处罚,得不偿失。(陈建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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