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识不到10天就领证,婚后不到11天就起诉对簿公堂。近日,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闪婚闪离”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但是,这起从缔结婚姻到诉讼终结,历时不足一月的极端案例,引发了人们对草率婚恋法律后果的关注。代理律师紧扣“感情破裂”“感情尚未建立”为核心观点,在被告缺席情况下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解绑”判决。
案情速览:微信热聊十日,婚姻存续仅半月
2024年12月7日,兰某与田某在一个婚恋平台相亲会上初识,因同乘顺风车,互加微信。此后,双方仅通过线上聊天交往10天,便于当月18日完成婚姻登记。
领证后,兰某为筹备婚礼购置衣物、支付了婚纱摄影定金。但是,双方在商议婚礼细节时,引发激烈冲突。田某提出婚后须全额上交工资等条件,且罗列了一些“净身出户”不平台条约,要求兰某执行。这让兰某及家人均难以接受。2024年12月29日,登记结婚仅11天,兰某便委托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突破:主攻“感情零基础”,争取获准离婚
代理律师缪华炼、王小红经综合研判,将诉讼代理策略聚焦于“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律认定方面。律师向法庭指出:双方婚前了解仅10天,缺乏相互了解,且性格不和、人生观价值观不合;婚后未实际同居,未建立夫妻感情;婚礼筹备期间的矛盾,暴露出根本分歧,无修复可能。
与此同时,代理律师还强调,原告婚前购置的个人财产,依法应受保护。但是,在庭审中,原告主动撤回财产返还请求,以简化争议、加速审理进程。这一调整使案件焦点高度集中,显著缩短了审理周期。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未建立夫妻感情”,准予双方离婚
2025年3月31日,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从相识到登记时间极短,对彼此家庭了解不足,且登记后均无共同生活意愿,未能形成良好夫妻感情,也无和好可能。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判决准予离婚,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承担。
对此,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缪华炼、王小红指出,本案的典型价值在于,法院未机械适用“分居满两年”等传统标准,而是综合婚姻基础、婚后状态、有无和好的可能性等实质要素,认定“闪婚”情形下的感情破裂。这一裁判思路体现了“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的双向保障。律师在诉讼中精准捕捉核心争议、灵活调整策略,是快速推动离婚案件审理的关键作用。
不过,两名律师也郑重提醒广大已婚或者正在恋爱中的市民:婚姻非儿戏,法律有底线。两姓婚姻是缔结,须以充分了解为前提,草率登记结婚,极易埋下矛盾隐患;若确属感情破裂,法律赋予当事人救济途径,但婚前个人财产权利亦需明晰。律师呼吁公众,需要理性对待婚恋,切勿因一时冲动付出法律与情感的双重代价。(张子莫)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