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本来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但是,贵州省桐梓县一对男女“恋人”近日却反目成仇,闹着要上法庭。
据介绍,家住贵州省桐梓县燎原镇的男子王某,是桐梓县某国有企业的职工。2019年12月,王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当地一女子杨某,后双方开始谈恋爱。其间,杨某要求王某通过微信分多次向自己转账7000余元。
随后,王某要求杨某春节期间去见家人,遭到拒绝,从而产生矛盾。后来,王某竞发现杨某已经早有男朋友,自己感情被骗。于是,双方闹着分手,但是,杨某却不愿退还王某为此支付了相关费用。
一气之下,2020年2月23日晚上6时许,王某来到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办公室咨询,并要求律师为其代书诉状,起诉杨某返还财产,并要求杨某赔偿精神损失。
律师通过了解情况后,告知无法赔偿精神损失,且部分款项有可能被人民法院认定为赠与性质,无法主张返还。但是,王某仍然执意要起诉,主张返还自己为此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杨某的7000余元。
当天,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的值班律师已经为王某代书了民事起诉状。王某与杨某双方这段为期2个多月的 “短暂恋爱”告诫大家,恋爱有风险,婚姻须谨慎。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民商法务中心:彭晓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