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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集中开展专题学习,聚焦执行异议实务新规
2026-9-1
来源:未知
点击数:  30        作者: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 2026年8月31日,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组织了一场以“执行异议之诉新规实务解读”为主题的专题业务学习研讨会,旨在深化律师团队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运用,提升办理复杂民商事执行案件的专业能力。本次研讨会由该所汪艺律师担任主讲人,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总所及贵州贵遵(重庆)律师事务所全体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参加学习。

    紧扣实务难点,逐条剖析新规要点

    研讨会上,汪艺律师围绕新司法解释中的“管辖与程序规则”“当事人地位确定”“商品房消费者保护”“一般不动产买受人及以房抵债情形”等核心内容,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解读。

    讲解不仅紧扣法条原文,更结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关于案外人执行异议的规定,逐条剖析了实务中的重点与难点。特别是在涉及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标的中,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时各方当事人地位如何确定这一长期困扰实务界的难题,汪艺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度释明,为参训律师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

    “执行异议之诉是案外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救济途径,但实践中因程序规则复杂、举证要求严格,当事人往往感到无从下手。”汪艺表示,新规将散见于多个司法解释中的规则整合为23条系统规定,统一了裁判尺度,对律师准确把握案件走向具有重要意义。

    互动交流热烈,共话办案实操经验

    研讨会现场采用U型布局,与会律师围坐一堂,学习氛围浓厚。主讲人讲解过程中,参训律师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并不时就实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举手提问。

    在互动交流环节,大家结合自身办案实际,围绕执行异议之诉的管辖法院确定、排除强制执行的条件认定、商品房消费者与一般买受人的区分标准等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多位执业律师分享了近期办理的相关案例,就新规施行前后裁判思路的变化进行了对比分析,现场观点交锋、讨论热烈。

    “新规施行一年多来,各地法院在具体适用中仍存在一些细微差异,今天的学习帮助我们系统梳理了裁判规则,对今后办案很有指导价值。”参训律师张子莫在交流中表示。

    以讲促学,以学促用,夯实专业化建设根基

    据了解,此次专题学习是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推进专业化建设的一项常态化举措。该所长期以来坚持“以讲促学、以学促用”的内训机制,定期围绕新法新规、司法解释及实务热点开展专题研讨,不断提升律师团队的专业服务水平。

    执行异议之诉涉及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等多方主体利益平衡,法律关系复杂、诉讼技巧要求高。新规施行一年多来,相关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对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此次培训及时回应了实务需求,为律师今后更好地代理此类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实务指引。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贵遵总所及贵遵律师重庆分所将继续紧跟立法动态和司法实践前沿,持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学习活动,以专业化建设驱动法律服务质量提升,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王钰享 张爽)

贵州贵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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