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张绍明
【故事】15岁那年,母亲因邻里纠纷受辱,从而导致精神失常,少年张绍明孤身一人赴遵义为母维权,后不慎摔断右腿。饥寒交迫中,他紧握断腿爬行求生,却未向命运低头。伤后未满一月,他便拄拐重返课堂,一位退休老法官收留了他,带他走上法律之路。从此,他白天听庭审,夜晚啃法条,如“凿壁偷光”般汲取知识。高中三年,他边读书边自学法律,还帮助他人代理诉讼;虽考上大学,却因贫辍学,选择自学法律,砥砺前行。2012年,他创办贵州省桐梓县首家合伙制律所,如今已成为“全国自强模范”,带领团队免费为困难群众代理案件超千件,减免费用350余万元,用法律为弱者点亮希望之光。

【点评】命运曾将张绍明推向深渊——母亲受辱、自身重伤、家境贫寒、求学无门……任何一道坎都足以压垮一个少年。但他没有沉溺于苦难,而是在绝境中凿开了一扇天窗,让法律的微光照进现实。
是什么支撑他在荆棘中走出一条坦途?是“伤后30天重返课堂”的坚韧,是“窗外偷光”求学的勤勉,更是“以法律为出路”的清醒与执着。他不怨天尤人,不自怜自弃,而是把每一次跌倒都化为向上的阶梯。
更难能可贵的是,他不仅实现了自我“逆袭”,更把这份力量传递给他人。“因为我淋过雨,所以总想为别人撑伞。”他带领律所主动免去困难群众律师费用,设立爱心基金,常年奔走于基层一线,为农民工、残疾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发声。从为母维权的少年,到为千万人权益奔走的律师,他始终未改初心——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

有人说,苦难是一所大学。但对张绍明而言,苦难从不是值得歌颂的勋章,而是淬炼精神的熔炉。真正动人的,是他在苦难中依然葆有的那份对法律的信仰、对弱者的悲悯、对社会的担当。
如今,他已成为一名“点灯人”。那盏灯,源自少年时法庭窗外的微光,如今已照亮更多迷途者的前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需要更多像张绍明这样的“点灯人”,以专业守护正义,以温情传递信念,让法治之光洒满每一个角落。 (黄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