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求法者”到“护法者”——全国自强模范张绍明宣讲稿
大家好,我叫张绍明,来自于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如果你们观察我走路,可能会有些好奇:“这个人走路的姿势有点不一样”。是的,我的腿因为小时候的一次意外,落下了残疾。但这并没有让我停下脚步,反而让我更早地明白了:人生之路不是靠双腿走出来的,而是靠心里的那股劲儿撑起来的。
【求法:改写“命运”的起点】
十五岁那年,一场横祸降临。母亲因为邻里纠纷,被人强灌大粪,精神失常了。为了帮母亲维权,我孤身一个人,从大山深处奔赴到繁华的遵义,去寻找心中追求的那份公平正义。当时,由于家庭贫寒,身无分文,饥寒交迫,我连吃饭、解决最基本的温饱,都成为了严重问题。
在绝望中,我扒上了一列货运火车想回家。结果在途中摔断了右腿。那一晚,我蜷缩在火车站附近,用双手使劲发力,一只手抓着被摔断的右腿,另外一只手则按在地上,并拖住断肢艰难爬行。当时,简直是疼得受不了,也睡不着,脑子里全是“绝望”和“放弃”。
但,我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了坚强。受伤后不到30天,我拄着打杵重返课堂。一位退休老法官被我的坚韧打动,他收留了我,更为我打开了法律的大门。他把我接到家里住,还教我法律知识。
老法官的家就住在法庭的楼上。从此,放学后,我成了法庭窗外的“隐形学徒”——白天听庭审,夜晚啃法条,像极了“凿壁偷光”。那时未曾想,这微光,会照亮我未来的人生路。我也没有想到,有一天我真的会成为律师,而且一干就是二十多年。
2003年,母亲的案子终于胜诉!法院判决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几千元。新华社、贵州电视台都报道了这个案子,他们叫我“少年律师”和“18岁的律师”。其实我不觉得自己有多厉害,我只是想让“公平正义能够在我们的身边,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呈现”。
高中三年,我一边读书一边接案子,一共代理了27起诉讼案件。有人说我“不务正业”,可我却知道,我是在用法律给自己寻找一条“出路”。
学法,改写了我的命运起点。
【转变:从汲取力量到传递力量】
后来,我虽考上了北京一所大学。但是,由于没有钱交学费,为了糊家养口,为了供弟弟妹妹读书,我毅然决定放弃了读大学,最终无奈的选择了继续自学法律,这不是妥协,而是以另一种方式,更坚定地走我的路。。2010年,我和几名合伙人一起创办了桐梓县第一家律师事务所。那时,有人说,一个腿有残疾的人开律所,能行吗?我说,为什么不试试呢?办法总比困难多,车到山前必有路!
这一试,就是十几年。
如今,坐在宽敞明亮的律所办公大楼里,看着窗外车水马龙的桐梓县城,我也常常会想起那个在法庭窗外偷学庭审的少年。他从未离开,现在也在,只是换了个地方,换了个身份——他依然坚定地站在法律面前,为更多需要帮助人的发声。
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经当地司法部门审批后,每桩案件可获得几百元补贴。考虑到地方财政资金的实际情况,以及近年来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不断增多的趋势。2020年,我们律所做出了一个决定:困难群众的案子,无需申请法律援助补贴,我们免费代理,不增加国家法律援助经费负担。很多人不理解,觉得我们在做赔本买卖。但我觉得,这不是赔,这是投资,是对公平正义的投资,是对社会信任的“储蓄”!
从“求法者”到“护法者”,并非简单的职业选择,而是一次生命的重构与使命的加冕。常有人问我,为何总是倾力帮助那些经济困难的人。我的回答很简单:“因为我曾是其中的一员。我比任何人都更清楚,他们在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样的那双手。”也有人问我:“你工作这么拼,干事这么认真,创业这么勤奋,到底累不累?苦不苦”。我说:“曾经吃够了生活的苦,现在再也感觉不到苦。成功,唯靠奋斗!”,这正所谓“尝尽生活至苦,便觉当下皆甜”。
【守护:因为懂得,所以尽责】
2023年,37位来自重庆的老人找到我们,他们的避暑房因为开发商欠债被查封了。房子还没拿到手,生活就没了着落。我一看这事,就知道不能拖。近年来,桐梓县避暑旅游发展风生水起,大量重庆人已将桐梓当作第二故乡。此事若不妥善解决,将会寒了上万避暑游客的心,也必将影响桐梓县乃至贵州省的对外形象。
于是接下来整整两个月,我带着律师团队跑法院、写材料、提异议,最后法院裁定中止执行,37户人家顺利拿到了属于他们的家!他们临走前送来一大叠感谢信,还说要请我吃饭,我没去。我说:“只要你们能够安心住下,一切都值得!”
这些年,我们为困难群众减免了律师费用300多万元。有人算过账,说这些钱,够买几辆车了。我说:这笔账,我们算的是人心,是社会信心。
【信仰:法律的温度与重量】
当然,我也经历过质疑。
2020年,有个工地的钢材被盗案,涉案金额高达58万元。按法律规定,嫌疑人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重刑。嫌疑人的妻子找到我,说孩子刚怀上,求我救救她的丈夫。
有人甚至不理解,指责我们为什么“给坏人辩护”。但我想说的是,每一个走上法庭的人,在他们内心的深处,都渴望得到一次公正的审判。情绪不能代替法律!哪怕是罪犯,也不能因为情绪或者愤恨,从而惩罚失衡。我始终坚信:法律的威严,始于它对最边缘个体权利的那份郑重。
后来,我仔细研究了整个案件,发现这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盗窃”,而是典型的“职务侵占”。于是,我和办案机关反复沟通,最终办案机关采纳了我的意见,将罪名变更为“职务侵占”,嫌疑人被判了三年零六个月。
这件事之后,我对年轻律师说:“你们记住,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只会遇到一桩案子,但我们每天经办的都是他人的案子,都涉及他人的人生权利和自由,我们必须拿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对待。因为,因为我们的每一个案件,承载的都是当事人百分之百的人生。
【前行:使命在肩,初心如磐】
我热爱法律,不只因为它重写了我的人生轨迹,更因为它赋予我一种力量——守护他人命运转折的力量。曾有人问我:“在你看来,你是一个什么样的律师?” 我沉思后回答:“我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或许比别人更早体会过无助,也因此更愿意去信仰、去践行法律力量的普通人。回望来路,从那个在法庭窗外屏息聆听的少年,到走进法庭的执业律师,再到今天律所的负责人,我的身份几经变换。然而,在这一切变化的背后,始终如一的,是那份对法律的敬畏、对公平的执着,以及对每一位困境中的人保有的柔软与责任。
今天站在这里,我依然是法律最虔诚的门徒。只是,我手中的‘武器’,已从当初懵懂的‘渴望’,淬炼为今日沉甸甸的‘担当’。从‘求法者’到‘护法者’——这段路,我已行过半生。它让我深信不疑:法治最深刻的真谛,并非藏于法典的威严,而在于它能否以人们能感知的温度与方式,去贴近、去支撑每一个需要它的平凡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