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0日,成先生来到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将一面写着“是非明了之处,无私援助之所”的锦旗送给杨凤律师,以表达对杨凤律师的感激之情。
据悉,成先生之妻周某家共有兄弟姐妹5人,1982年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户时,以其母亲为户主,承包了桐梓县某地土地3亩。在土地承包到户期间,因周某的父亲在贵阳工作,其兄弟姐妹4人及其母亲便先后将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籍,迁入贵阳市观山湖区某镇落户,周某的户籍仍在原户籍所在地,且并未转为城镇居民户籍。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沿袭了第一轮承包的相关规定,因周某的母亲与另外4兄弟姐妹的户籍农转非迁出,原承包户仅有周某户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当地村委会便将原先以其母亲为户主承包的责任地承包清册户主填写为周某,周某的4位兄弟姐妹以仍应享有承包经营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确认其四人对周某第二轮承包的责任地享有承包经营权。
法律援助案件最能体现律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作为律师,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承担着社会责任,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以认真负责态度、优质专业的服务去尽力维护好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编 辑:黄 丹 审 核:钟 琴
律所邮箱:gzgzl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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