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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踩坑!配偶离世后,子女也能追回婚内赠与”小三”的财产
2026-10-19
来源:未知
点击数:  38        作者:未知

  • 配偶不幸离世,发现其在婚内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这笔钱还能追回吗?不少家庭存在认知误区,认为”人走了,权利就没了”。事实上,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完全有权依法维权。贵州贵遵(重庆)律师事务所缪华炼律师结合该答复,从实务角度拆解法律要点,给出家事维权提示。

    案件背景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与婚外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未经配偶同意,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受害配偶尚未维权便意外离世。子女整理遗产时发现异常转账,遂起诉第三者,请求确认赠与无效,要求全额返还。

    实务中曾有观点认为:相关司法解释仅规定配偶可起诉主张赠与无效,未提及子女,故子女不具备原告资格。

    律师解析

    第一,司法解释属列举式规定,非封闭排他条款。 法条列举配偶维权的典型情形,不等于剥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起诉权利。判断原告是否适格,核心看是否与案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婚外赠与违背公序良俗,自始无效。 法律对行为效力的评价是客观的,不因起诉主体身份而改变,法院可依职权主动审查赠与效力,不会因受害配偶去世就让不法赠与变得合法。

    第三,从继承角度看,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受害配偶死亡后,其财产份额转化为遗产,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该部分权益。第三者无偿占有该财产,直接侵害子女继承利益,子女当然具备起诉资格。

    第四,应全额返还,而非仅返还一半。 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不分份额,一方擅自整体处分共同财产,整个赠与行为全部无效,第三者需返还全部受赠钱款,不能以赠与人拥有一半份额作为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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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权利人离世≠权利灭失。 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自始无效,不会因受害配偶死亡而合法化。继承人处理遗产时若发现此类赠与,可依法起诉,切勿误以为亲人离世就无法追讨。

    二、重视证据收集。 转账流水、聊天记录、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都是核心证据,需固定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资金流向第三者的完整证据链,以应对对方”借款”“劳务报酬”等抗辩。

    三、起诉资格≠必然胜诉。 子女仍需举证证明赠与事实及财产性质。起诉时应主张全额返还,切勿仅主张一半款项。同时注意,实施赠与的过错方本人,一般无权起诉第三者追回财产。

    贵州贵遵(重庆)律师事务所特别提醒:家庭清点遗产,除房产、存款等显性财产外,务必核查历史大额转账记录。一旦发现婚内擅自向第三者赠与财产,继承人应当及时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对方拒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采取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彭晓艳、张爽供稿)

贵州贵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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