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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用工不依法,裁决赔偿六万八
2022-4-29
来源:本网原创
点击数:  9127        作者:缪华炼、王欢
  • 2022年4月28日,贵州省桐梓县一建设施工企业因未依照法定程序解除与劳动者的聘用合同关系,从而被裁决支付双倍赔偿金等共计约68000元。

    据介绍,2018年3月9日,家住河南省宝丰县赵庄乡木中营村的村民阿某,受朋友吴某的邀请,到四川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兰海高速公路重遵扩容段经营的拌合站从事管理工作,并担任站长职务,每月工资7000余元。

    2022年2月28日,阿某所在的四川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尚未履行法定程序,违法向其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阿某在当天办理完善离职手续,从而违法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关系。

    为此,阿某委托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杨凤、陈小英等律师进行诉讼代理。后经过依法申请仲裁,桐梓县劳动争议仲裁庭作出裁决:确认该公司已于2022年2月28日违法解除了与阿某的劳动关系,并裁决该公司双倍支付阿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及所欠工资等共计约68000元。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友情提示:建立劳动关系必须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也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用人单位将面临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赔偿金。缪华炼、王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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