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贵遵律师从有关部门获悉:贵州省桐梓县一美女主播因在网上销售减肥产品,从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经审理查明,家住贵州省桐梓县的村民娄某因为没有固定职业,从而通过网络直播,微信朋友圈等方式,直播带货,销售减肥产品。经统计,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娄某共通过网络销售“魔纤”、“伊纤魅”、“妙纤”等减肥产品145余万元。后经过鉴定,其销售的减肥产品中含有西布曲明等有毒有害成分。
法院认为,娄某明知销售的减肥产品中拌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从而通过网络向社会不特定人群进行销售,已经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销售金额已经超过50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之规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92万元。
对此,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务中心负责人说,网络不是法外空间,直播带货也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当下直播带货、微信营销、网络销售较为流行,一些女性便利用自己的美貌,高跳的身材,通过网络挣钱,甚至进行虚假广告宣传,从而达到销售的目的。但是,一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或者对网络把控能力不足,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后悔为时已晚,希望各地的美女主播们务必高度重视。(张绍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