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了一起保险理赔案件,该案当事人叶某在保险公司只答应赔付800元的情况下,通过律师的专业帮助,最终获得赔偿89335元。
2017年7月8日,家住贵州省正安县格林镇的农民工叶某,在为桐梓县尧龙山某石材加工厂提供劳务切割石材的过程中,不慎被石头砸伤左足,后被送往桐梓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过住院治疗,叶某被诊断为:左足多处骨折,并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应当享受各项赔偿8万余元。
事发后,叶某和石材加工厂按照保险合同及保险单的约定,共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可是,按照保险公司提供的《雇主责任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保险公司却只同意按照十级伤残赔付1%的比例赔偿800余元。
后双方发生争议,叶某寻求贵遵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贵州贵遵律所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指派傅攀律师为其提供专业服务。傅攀律师通过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发现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为格式合同,并不能因此免除其赔偿责任。于是,叶某向桐梓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9万余元。该案通过开庭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意见,判决保险公司在其投保的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叶某各项损失89335元。
目前,该案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叶某已经足额获得了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款。(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民商法务中心:韩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