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立“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全所律师、实习律师、以及工作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成立“遵义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精神,以及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国律协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研讨班精神。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经过研究决定成立“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组织全所律师深入贯彻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
2、指导律师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辩护代理工作,发挥刑事辩护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
3、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和领导,承担对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业务的工作指导,报告备案、集体研究、检查督导等工作,确保办案质量。
4、切实维护律师合法权利,严格督促律师规范执业,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查处律师办理专项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律师事务所对该项工作负责直接监督和指导职责,并严格所务管理,做到统一接受委托和签订辩护代理合同,并严格审查案件受理关,做到一个律师事务所只能够受理一个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把握好律师辩护代理第一道关。
2、建立报告备案制度。律师受理该类案件后,应当在五日内,依程序报桐梓县司法局及遵义市律师协会备案;案件办理完毕后,要提交书面总结。
3、建立集体研究制定。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律师做无罪辩护或者改变案件定性时,要组织进行集体研究,接受律师事务所工作领导小组及遵义市市律师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依法提出处理方案和辩护代理意见,确保有关文件精神和制度规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
三、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绍明
副组长:屠金伟、梁宏、傅攀
成 员:张绍勇、金焱焱、张集娣、张冰燕、娄俊
四、工作机构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务中心,负责律师承办该类案件的日常汇报、备案、联络、协调、指导工作。
办公室主任:金焱焱
成 员:王小红、钟琴、张元琴
联系电话:0851-266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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