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1169克,一审判处无期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成功辩护挽救生命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运输贩卖毒品案,该案犯罪嫌疑人李某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
被告人李某曾经因两次犯运输、贩卖毒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但是,李某仍然不思悔改,继续犯罪。2016年12月8日,被告人李某、郭某运输毒品1169.76克,经过贵州桐梓境内时,被桐梓县公安局查获刑事拘留。
2017年12月5日,被告人李某、郭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被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因被告人李某系毒品累犯、再犯,且数量巨大,检察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贵州贵遵律所事务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李某妻子的委托后,指派了张绍明、张冰燕、何长芬、丁小娅,张绍勇、金焱焱提供专业团队服务,并多次会见被告人李某,听取被告人李某的陈述,深入分析案件材料,提取辩护要点,由张绍明、张冰燕律师作为出庭律师,担任李某的辩护人。通过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法院采信辩护律师的量刑意见,判处被告人李某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务中心:张绍勇、韩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