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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托人办事业编,事没办成,钱能要回来吗?
2026-11-3
来源:未知
点击数:  35        作者:未知

  • 每年招考季,不少家长盼着子女获得稳定工作,面对 “有关系、能安排事业编制” 的说法,很容易抱有侥幸心理,不惜拿出大额资金委托他人运作。最近贵遵律所成功代理一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30万元。

    基本案情

    刘某为给子女办理事业编制岗位,经熟人介绍找到李某,先后转账合计50万元。双方沟通时,李某承诺事情办不成全额退还。后续受托事项一直无法落地,刘某经多次催要,李某仅返还20万元,李某还称自己只是中间人,收到的钱已经转给实际办事的第三方,自己不应当承担返还责任。刘某多次与李某协商,李某依旧没有履行退款义务。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余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该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该请托行为无效,判令李某返还剩余30万元,驳回了资金占用利息请求。李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审查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贵州贵遵(重庆)律师事务所缪华炼律师说:本案看似是普通委托退款纠纷,核心焦点在于委托事项本身是否合法有效?依据《民法典》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招录实行“凡进必考”,岗位招录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属于公共资源分配。委托他人绕过法定招考流程,以金钱请托的方式获取岗位,会破坏就业公平竞争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双方之间的委托行为自始无效。《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亲自收取款项、多次在聊天记录中承诺退款,即便其主张资金转给案外人,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免责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委托人有权直接向收款人主张返还本金,不受资金后续流转的影响。

    同时,法院认定刘某自身存在过错。刘某明知花钱托人办编制不属于合法途径,仍然主动支付大额款项,对无效行为的发生同样负有责任。基于双方过错分担原则,刘某主张资金占用利息的请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事业编、公务员、国企正式岗位,全部依托官方公开招考渠道招录,不存在私下打点、内部安置、花钱“保过”的合法途径,凡是声称可以包办编制、内部安排岗位的,都不要轻信。不要向个人、中介支付所谓“协调费”“打点费”“介绍费”,大额资金交付熟人,即便有承诺书、转账记录,也无法保障你的预期目标,维权成本极高。

    本案判决返还本金,是法律不允许一方因无效行为不当获利,不等于法律认可这种花钱买编制的行为。这是很多当事人最容易产生的误解。该类交易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存在多重风险:一旦资金被挥霍、转移,很可能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如果自始至终没有办事能力,虚构关系骗取钱财,还可能构成诈骗罪;情节严重的请托行为,甚至会触及行贿类刑事法律风险。

    维权提示

    缪华炼律师提示:如果已经发生同类情况,应当第一时间完整保存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录音、承诺书等全部证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理性维权,不要采取过激方式追讨款项。(供稿人韩朝飞、陈建)

贵州贵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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