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桐梓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并准许两名专家证人出庭作证,解释与案件相关的医学问题,协助法庭查明案件事实,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2016年11月16日19时许,桐梓县一孕妇到当地一家民营医院生产,并产下一男婴。小孩出生,医院喂养了配方奶,后突发面色青紫,转上级医院抢救治疗。后经全力抢救,小孩最终死亡,经鉴定,其死亡原因为新生儿吸入大量配方奶,致呼吸道阻塞,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该案发生后,经过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明确首诊医院无责任,抢救医院承担主要责任,以致各方对责任此例划分发生分歧。
由于承担抢救义务的医院认为,司法鉴定结论前后矛盾,且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鉴定不全面和客观,责任划分明显不当。为了解决与案件有关的医学专业技术问题,承担抢救义务的医院委托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律师医疗服务团队向法庭提出申请,希望通知专家证人出庭作证,解释与案件相关的医学问题。
审理当天,贵州通鉴司法鉴定所所长、市公安局退休老法医刘从勇,遵义市红花岗区知名主任法医师、医疗鉴定专家委员会犹主任,作为医疗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帮助质证和解释医学知识。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指派张绍明、张冰燕出庭参加诉讼。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张绍明律师说,作为律师,我们在法律方面有着专业的知识水平,但是对于本案中的很多医学知识,我们只能提出自己的异议,申请专家证人出庭,也是希望他能以专业的水平解答我们的疑惑。
贵州通鉴司法鉴定所负责人刘从勇说,对于本案中新生儿的死亡原因,虽然专家意见和自己的鉴定结果略有不同,但他认为这对于案情本身而言并非无益,“我仍然坚持自己的鉴定意见,但专家出庭作证,于我而言,也是在督促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更加谨慎仔细”。
据悉,让专家证人走进法庭,有利于促进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实现公正公平,让人民群众更直观地感受到了案件裁判的公开透明性。但对于本案二名专家证人给出的意见,以及采信程度,还需庭后由法院依法确定。
图为贵遵律师法律服务团队在与两名专家证人庭后合影。(张冰燕,王小红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