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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评论:“人民情怀”是法治建设的宝贵温度
2025-9-26
来源:未知
点击数:  1764        作者: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 新闻热点评论员文章——

    9月25日,法治日报主办的《法治周末》人物栏目,深度报道了一位荣获“全国自强模范”的贵州律师成长故事,感动了无数读者。他从一名颠沛流离的苦难少年,成长为一名坚持为弱势群体发声的法律工作者,其个人奋斗的传奇色彩固然令人动容,但更值得深思的,是他执业理念中那份鲜明的“人民情怀”。这种情怀,并非抽象的口号,而是法治中国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宝贵温度,它让冷峻的法律条文拥有了直抵人心的力量。

    法律若失却温度,便可能成为高高在上的空中楼阁。 在普遍认知中,法律是理性的、中立的,甚至是不苟言笑的。然而,法治的终极目标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权利与福祉。如果法律的运作只注重程序技巧而忽视人的感受,只服务于支付得起高昂费用的阶层而将普通民众拒之门外,那么这样的法治是冰冷且不完整的。这位律师的难能可贵之处,在于他始终铭记自己“从苦难中走来”,并将这份刻骨铭心的记忆转化为执业的初心。他创立的律所明确提出“人民情怀”,并为农民工、外卖员等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这正是将法律资源向最需要公平正义的角落倾斜。他的行动证明,法律不仅要有牙齿,捍卫公正;也要有温度,抚慰人心。

    “人民情怀”不是对法律专业的贬低,而是对其价值的升华。 或许有人会质疑,过于强调情感和情怀是否会损害法律的专业性和中立性?这位律师的实践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他一方面坚持“为好人辩护”,为蒙冤的农民奔走,维护弱势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他也坚守“律师的使命,是让每一个人都能享有公正审判的权利”这一职业信条,即便面对外界的不解,也恪守程序正义。这表明,“人民情怀”与专业精神并非对立,而是相辅相成。情怀决定了服务的方向和初衷,而专业则确保了服务的效果和质量。一个有情怀的法律工作者,会更加理解当事人的疾苦,从而更执着地追求实质公正;而扎实的专业能力,则是实现这一崇高目标的最有力武器。

    推广开来,“人民情怀”应成为法治社会的一种普遍气质。 这位律师的故事是一个缩影,它启示我们,法治的建设不仅仅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职责,更是每一个法律从业者乃至每一位公民的共同事业。当更多的法律工作者能将“人民情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当普通民众能在具体的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温暖,法律的权威才能真正树立,尊法、信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才能日益浓厚。从“法治”到“善治”,其间正需要这种温度的连接。

    综上所述,这位“全国自强模范”律师的贡献,远不止于他办理了多少案件,赢得了多少赞誉。他更以自身的实践,为我们昭示了一种方向:法治大厦的基石,除了坚不可摧的法律规则,还应饱含对人民深沉的关爱。让法治充满温度,让正义可感可触,这应是我们不懈追求的更高目标。(新闻热点评论员:穆向东)

贵州贵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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