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4日,我在桐梓县人大办公室的电烤炉面板上看到一本书,书名叫《赢在二审与再审》,顿感非凡。拿起一看,竟然是我熟悉的张绍明律师所著,我立即照了该书的封面正反两页发给张律师,晚上收到张律师发来的三张图片,均是该书在新华书店和民士源新书热卖中的情景。随后三天,我每天都观察该书是谁购买?但是,却看到这本书一直躺在那里未动。直到第五天早上,我才拿起这本书,翻阅前后页,看该书有没有签名或者签字,以此判定该书的是遗忘物还是无主物?后来,我初步判定该书为无主物,就拿过来阅读,也算善意占有,所有人随时都有返还原物的请求权。于是,我抓紧时间,仔细研读,用不到一周的时间,即全文通读看完了该书。
案件有一审和二审以及再审等程序。该书为什么取名叫《赢在二审与再审》?而且为什么会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逆转在二审或者再审中胜诉?案件“赢”的秘诀是什么?是经验技能、还的工作方法论?我查阅相关资料得知,“赢”由“亡、口、月、贝、凡”五个字组成,每个字代表不同的哲理:亡,时刻提醒人们要有危机意识;口,强调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月,表示任何成就都需要时间的积累和只争朝夕的时间观念;贝,代表资本、资源和取财有道;凡,表示在追求成功时要保持平常心态。实事上,当一个人具备了这五个方面的智慧或者能力时,就自然会“赢”,同时也印证了“爱拼才会赢”的道理。
读完该书,虽然时间已久,但是,收获也很大,让我至今未忘。现就该书的成功方面和不足之处,浅谈一下自己的思考。
一、《赢在二审与再审》为什么会“赢”?
(一)赢在法律功底深厚
1.体现作者的法律知识体系完整,做到学懂弄通。全书汇集了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领域,通过自己和同事成功办理的若干件二审和再审改判案例,从法律事实、法律适用、法律程序等方面,分享办案的成功经验。充分说明作者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对法学原理、法律体系、法律条文等有比较深入的理解和掌握,能够准确引用相关法律条款, 能够将所学知识相互关联,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对症处方。
2.体现作者的逻辑思维严谨,做到融会贯通。本书480页中写到:在工伤认定的三工要素中,工作原因是核心要件,是认定工伤的充分条件。即使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但只要是工作原因导致的,同样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在工伤认定中,一方面是补强工作原因,另一方面是在工作原因无法查明时,用以推定是否属于工作原因。因此,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职工伤亡的亦应认定为工伤。只有具备出色的逻辑思维能力,才能构建这样严密的法律论证体系,才能从复杂的事实中抽取出关键信息,形成自己的见解,实现相关法律知识的融会贯通,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体现作者对法律研究深入,做到学以致用。对法学前沿问题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能够紧跟法律发展动态,不断更新知识体系,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现实生活中,解决实际问题,达到学以致用。本书439页,雷开某与某市人社局因脑出血是否视同工伤认定案。医院在经过抢救治疗无效后,建议家属放弃治疗,家属签字并出院,但人社局以家属在48小时内放弃抢救治疗,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该案经过绍明律师引用最高院的指导案例,被重新认定为工伤。书中写到:虽然我国不适用判倒法,但根据《立法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院的指导案例具有准司法解释的法律效力,各级行政机关应遵照执行。最高院公布的山东金宇建筑集团诉山东省东营市人社局行政确认案的裁判要旨明确规定(行政审判指导案例第61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在医疗机构确定病人没有继续存活可能的情况下,家属放弃治疗后死亡的,不影响上述结论。
综上所述,丰厚的法律功底不仅体现在对法学知识的深入理解上,更体现在将法律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研究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素养上。
(二)赢在实战经验丰富
张绍明律师多年参加庭审,逐渐积累丰富的实战经验,深入了解分析相关规则和司法活动特点,从而在庭审中显得更加游刃有余。本书第一篇律师技能写改判经验,第三章概括总结提炼二审发改案件常见类型54条,其中民事25条,刑事16条,行政13条,程序方面25条,认定事实方面13条,适用法律方面16条。只要对照其中任一条,就能快速找到上诉要点并构建代理提纲,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提出后,就可能导致案件被载定发回重审,这54条成功的经验是《赢在二审与再审》的重要法宝。
(三)赢在综合实力雄厚
综合实力体现在司法活动的方方面面。在此,不说作者擅长法律文书的撰写,不说作者能够准确表达法律意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说作者擅长处理各类法律问题、能够迅速把握案件核心、提出有效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不说作者勤奋高效的工作能够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只说,2021年,全国各级法院每年约有11%的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法院的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不超过5%;2021年最高院公报,裁定再审案件率不到1%;这些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不是每一件都会赢。《赢在二审与再审》这本书中收录了47个成功的典型案例,其中民事23个,刑事14个,行政10个。这些数据充分体现张绍明律师出色的个人能力,超强的综合实力。可以说,靠实力说话,靠实力做事,靠实力写书,实力才是赢的关键。
(四)赢在熟练操作技巧
出色的操作技巧是获得胜诉的关键,也可以说赢在正确的战略和战术,现例举本书的几个事例予以说明。
1.本书77页在办案总结写到,撰写上诉状应当围绕“三句话”,上诉请求应当围绕“三要点”,上诉理由应当围绕“总分总”进行论述,这是写好高质量上诉状的成功技巧,相当于一把万能钥匙,可以打开任何一把锁,让初入职律师,能够比照葫芦画鸭蛋。
2. 本书30页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务必使用法言法语,力求做到“三个严禁”:严禁使用推测、猜测方面的词语;严禁对一审法官或者裁判观点进行不文明的指责,或者进行带有倾向性的人身攻击;严禁在文书中发泄自己的情绪,或者使用带有感情色彩的词语,如互相勾结、为非作歹等。掌握法言法语的技巧,有理就说理,有法就说法,做到三个严禁,树立温和中性的谦谦君子形象,才可能获得二审法院的改判。
3. 本书210页办案总结中提到两句话比较经典:第一句是当原告的代理人要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第二句是当被告的代理人要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让法官全面查清案件事实。
4. 本书238页的“办案总结”中写到: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全部不服提起上诉的,应当向二审法院全额交纳上诉费用。当事人对于部分判决不服的,应当针对不服的部分,交纳相应的案件受理费。在日常实务操作中,很多当事人或者律师却很少细分,以致出现多交纳诉讼费的情况。”在典型案例中,多次看到上诉请求中直接写明对那项或多少金额或那句话不服,这样就会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和不必要的诉累,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5.比如本书98页的上诉请求“撤销民初14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判项,依法改判上诉人不再支付被上诉人工程造价款7582759.72元(原审判决认定工程造价款标的为21632795.72元)”。若按两仟多万的标的上诉,就要按比例多交上诉费。曾经,县城有一个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说,他诉讼的案件标的为257万元,被告也认可120万的判决,对其余137万元不服判,想请该案的一审律师继续代理上诉二审,该律师写的请求竟然是对257万标的不服,就让该当事人多交了137万标的对应的上诉费数万元。被告和我闲谈,找个不专业不负责的律师,跟他沟通,改判较难,被告很不满意。看了该书,忽然开朗,也明白了很多事理,学会了很多经验。
6.比如本书第422页请求“维持行初233号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胜诉),依法纠正原审判决书中第9页—10页本院认为部分的说理。即:本案涉案的堤坝,修建在河道管理范围之内,应属于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错误说理。就本案而言,一审虽然胜诉,已经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是,判决书同时也认定“该鱼塘是属于违法违章建筑”,绍明律师认为,司法审判权只能就该案进行纠错处理,而相关事实的认定,属于行政权的范围,这将导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据法院的这一认定,向相相关责任主体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对当事方不利,从而提起行政上诉。
总的来说,《赢在二审与再审》这本书,顺应时代的要求,遵循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十一个坚持),符合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特别体现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新时代的公序良俗,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对《赢在二审与再审》今后再版的几点建议
(一)本书25页中的“特别提示”与27、28页中的“特别提示”重复,常见发改案件类型中民事、刑事、行政三个特别提示,建议:可用一个放在前面或后面即可。
(二)本书53页中申请民事再审的法定事由有13条,与58页民事案件再审条件是什么中的13条完全一样,建议:或者前面写见后面多少页,或者后面写见前面多少页。
(三)本书笫二至第四部分专题实务中,争议焦点、案情简介、诉讼代理文书、办案总结四大板块设计非常好,但还是要提一点建议:为了段落整齐,把第三板块中的“诉讼”二字去掉,因封面就有“诉讼代理”四字。
(四)经验提炼总结部分,本人理解应该是典型案例的争议焦点,比如71页争议焦点中的“诉讼文书的写作经验与技巧”,276页争议焦点中的“律师如何有效辨护”,344页争议焦点中“刑事上诉状与律师辩护意见的区别是什么,两者之间有那些不同”,369页争议焦点中“文书如何制作”,391页争议焦点中“代理行政诉讼的经验与技巧”,427页争议焦点中“律师如何进行诉讼代理”,等等,建议把这些内容放在办案总结这个板块中来。
(五)为了简洁明了,一个在刑事案例中写了,就不在行政案例中再次呈现。比如,本书285页中范某全保险诈骗无罪辩护案,与本书405页中范某元与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行政处罚案,两案系同一个人,虽然绍明律师在标题中提到“破解刑行民交叉难题”,但还是建议在案情简介或在办案总结中概括提示较好。
(六)为了不繁锁,建议一个典型案例在每一个诉讼环节的代理文书中,案件基本情况只在第一个代理文书中呈现,在后面的代理文书中只提一句“见前面的案件基本情况即可”。比如,本书461页至489页的黄正某与某市人社局脑出血工伤认定案,有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起诉状、行政上诉状、行政再审申请书等4个文书,每个代理文书中都有案件基本情况,看后让人视觉疲劳。
(七)本书错漏地方有27处,建议再版时改过来。比如,资质中漏了“资”字,公诉机关打印成“公安机关”,测量的“测”字打印成尺子的“尺”,售房款打成“购房款”,陪餐人员打印成“配餐人员”,原告打印成“申请人”等等。
(八)每一个典型案例化名的后面都加一个括号,写一句本案例所涉人物均为化名,建议在书的前言部分统一说明;另外,化名中某字放在中间,避免同一辈的不好区分,比如,张绍明就叫张某明,张绍勇就叫张某勇;还有xx代表什么,甲、乙、丙、丁等代表什么,A、B、C、D等代表什么,在前言部分统一说明。
这些不一定是问题的问题,就像一张树叶无法遮挡太阳的光辉,就像一滴墨水无法改变尉蓝色的大海。以上个别文字瑕疵,同样也无法掩盖这本书散发出的智慧的光芒。
最后,祝绍明律师以及所在的贵州贵遵律所在法治的道路上行稳致远!祝愿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的全体人员,工作快乐,吉祥如意,幸福安康!(作者: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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