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现已成为商品销售的重要渠道。主播在推介商品时,常会对同类竞品作出评述。经营者与主播需要注意:商业场景下评价竞品应当把握客观尺度,片面传播信息,有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纠纷。本期贵州贵遵(重庆)律师事务所黄丹律师,结合重庆法院生效裁判案例,梳理相关司法裁判思路。
案情简介
某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系酒类注册商标权利人,旗下多款白酒产品取得纯粮固态发酵白酒认证。某科技公司运营粉丝量近3000万的抖音直播间。2024年7月31日,该直播间主播在带货、答复观众提问时,就涉案品牌产品的品类、标识、纯粮认证发表评述。酒业公司主张,相关言论易误导消费者,使公众误以为其产品并非纯粮酿造,损害自身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遂提起诉讼,要求该科技公司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主播评述过程中未区分该品牌旗下白酒与果味酒,没有完整披露其白酒具备纯粮固态发酵认证的信息。尽管部分表述存在事实基础,但经过选择性呈现、不当关联后,容易造成公众误解。主播作为行业从业者,能够预判评述带来的误导效果。法院认定该科技公司构成商业诋毁,判决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合计30万元。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争议焦点与法律解读
本案核心争议:直播带货中,内容并非完全虚构,但存在片面表述、易产生误导效果的信息,是否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诋毁。
法院裁判要点:
1.直播间评述未区分品牌旗下不同品类产品,选择性引用部分信息,容易让观众对涉案品牌白酒品质产生误解。
2.即使部分表述存在一定事实依据,信息经选择性截取、不当关联后,整体容易向公众传递误导性认知,对品牌商品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3.主播作为行业从业者,了解行业标准与产品资质相关知识,能够预判表述产生的误导效果,存在相应过错。
贵州贵遵(重庆)律师事务所黄丹律师提示
对主播、MCN机构、电商经营者:
1.对比评述竞品时,应区分不同产品品类,完整引用产品资料、行业标准,避免截取片段信息片面解读。
2.直播属于经营性商业行为,即兴答复观众提问一般不能作为免责事由;涉及竞品的评价内容建议提前开展合规核查。
3.建立直播内容风控机制,提前核验竞品资质、行业标准相关表述,降低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若被认定构成商业诋毁,经营者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等民事责任。
对企业品牌方:
1.若发现网络内容可能损害自身商誉,应当及时固定证据,如直播录屏、截图、产品资质文件等。
2.可优先通过沟通、发送律师函等方式,要求相关主体下架侵权内容;协商无法解决的,可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维权。
特别提示:市场竞争允许客观理性的产品对比,但相关评价应当建立在完整事实基础之上。直播流量不能免除法律义务,商业言论需要守住客观边界,坚持合规经营才能长久发展。(缪华炼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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