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生活条件改善,不少村民会新建、翻修自家住宅。建房施工高处作业多,摔伤、坠落事故时有发生。很多村民存在误区:房屋包工给包工头,工人受伤就全部由包工头负责,房主无需担责。
贵遵(重庆)律师事务所缪华炼律师提示,农村建房的资质要求、责任划分,核心看房屋层数,两层(含两层)以下低层住宅与三层(含三层)以上房屋适用法律不一样,房主责任截然不同。
依据《建筑法》及村镇建设相关规定,两层及以下农村低层自建房,不强制要求施工队伍具备建筑企业资质,房主与包工队一般成立承揽关系。此种情形,不能仅以包工头无资质直接认定房主存在选任过错。只有房主存在定作、指示、选任过错,例如强令冒险作业、提供不合格建材等,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无过错,工人受伤原则上由接受劳务的包工头承担责任浠水县人民。
如果建设三层及以上房屋,属于法定建设工程,受《建筑法》调整,施工方应当具备相应建筑资质。房主若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人包工头,即构成选任过失,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房主需要承担相应过错赔偿责任新湖南。
缪华炼律师提醒广大建房村民,要厘清不同法律关系:包工包料、包工头自主管理工人,属于承揽关系;房主直接指挥、安排工人干活,则构成劳务关系,房主要承担雇主责任;三层以上房屋发包,属于建设工程发包,选任无资质人员就要担责。
对此,贵遵律师给出实务建议:建房前依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三层及以上房屋务必委托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尽量签订书面建房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约定施工方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施工期间不要强令工人违规冒险作业,督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两层自建房虽不强制资质,也尽量选择经验丰富的施工队伍。
一旦发生施工受伤事故,应当及时保存建房合同、现场照片、医疗票据等证据,分清房主、包工头、工人的法律关系,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按照各方过错主张赔偿。(韩朝飞供稿)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