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跨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六旬农民工王某某在河北沧州曲港高速施工工地作业时,被吊车转盘挤压右足致十级伤残。在贵遵律师事务所及遵义市桐梓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站的援助支持下,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其181297元。
据介绍,该事故发生于2023年10月22日。61岁的王某某受雇在高速公路工地从事吊模板工作。因需到吊车上找螺丝,他上车前已告知操作员张某某,但张某某在其登车后,自行启动吊车,导致王某某右足被挤压重伤。王某某先后在沧州、遵义等地多次住院,累计75天。
面对异地维权困境,王某某向家乡的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求助。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站(设于贵遵律师事务所)立即指派律师跨省代理。为明确伤情,律师协助王某某于2024年7月委托贵州名鉴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及三期鉴定,为后续索赔奠定基础。案件审理中,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委托重新鉴定,确认其伤残等级为十级。
法院认定,操作员张某某操作不当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80% 的赔偿责任,王某某作为成年人,应当预防安全风险,也应自担20% 次要责任。张某某系车主王某某所雇司机,车主王某某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是,鉴于案涉吊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投保了特种设备责任保险(保额50万元),故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王某某181297元。
据悉,该案在长达一年的维权过程中,贵州贵遵(重庆)律师事务所及工会法律援助站不仅为王某某提供了专业法律支持,还为王某某提供了全程精心指导和心理健康咨询,让王某某走出因受伤而带来的心理负担,有效维护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跨省维权提供了有力范本。(王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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